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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放大招!联动优势被罚超1000万,今年已被罚三次
查看次数:143 次 发布日期:2022-12-01 来源:市场资讯

中国基金报记者 吴君 实习生 余洋

又见超千万的监管罚单。

近日,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处1095万元罚款。实际上,今年联动优势及旗下公司屡次违规,已经领了三次监管罚单。今年央行副行长张青松提出加快《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的立法进程,第三方支付严监管持续。

联动优势领千万巨额罚单

今年已被罚三次

11月25日,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处1095.42万元人民币罚款,处罚决定日期在2022年11月17日,公开截止期至2023年11月25日。

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具体违法行为类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其规定,境内机构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二是《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汇发〔2019〕13号文印发)第四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办法》第四条与第二十二条规定,支付机构应尽职核验市场交易主体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为市场交易主体办理的外汇业务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非法交易提供服务;支付机构应对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与外汇业务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实际上,这并非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第一次领罚单。

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石银罚决字〔2022〕年第11号、12号)显示,联动优势河北分公司因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管理规定,违反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管理规定,以及违反外包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77万元;此外,时任联动优势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孙浩,因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管理规定,被罚款5万元。

今年1月,央行网站发布的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银管罚〔2022〕10号)显示,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违反外包管理规定,支付交易信息不符合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的要求,未能有效落实特约商户管理责任,未能有效发现客户异常情况,交易结算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留存商户材料,未规范建立代收业务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罚没合计608.49万元。

联动优势30亿被海联金汇收购

曾收到央行巨额支付罚单

天眼查信息显示,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9日,由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联动优势)100%控股。联动优势成立于2003年,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等。联动优势是国内最早进入移动支付领域的企业之一。

2016年,深交所上市公司海联金汇(002537)谋求向金融科技转型,以大约30亿元的资金收购联动优势,引发市场关注,彼时联动优势还给出业绩承诺,2016年到2018年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2.2亿元、2.6亿元和3.2亿元。

官网显示,联动优势拥有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牌照,是国内仅有的24家具备三张业务牌照的支付公司之一;此外,联动优势拥有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备案资质,于2015年11月成为首批跨境电子外汇支付许可试点支付公司,并在2019年正式获批跨境外汇支付许可。

然而,这几年联动优势盈利表现不尽如人意,没有达到当初的业绩承诺。从最新的情况来看,根据海联金汇今年的半年报,期内联动优势营业收入为6.25亿元,净利润为2162万元。

其实,前几年联动优势也曾多次收到监管罚单,而且金额比较大。

比如在2021年7月,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义务、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等4项违规,联动优势被央行罚款761万元。

2018年8月,联动优势收到央行巨额支付罚单,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央行营业管理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07.92万元,并处罚款1216.92万元,合计处罚金额2424.84万元。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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